包装的基本作用有三种:保护、保存和介绍。包装应在贮存期间和从制造厂运至消费中心期间,起到保护和保存内部货物的作用。保护货物不仅包括防止丢失、损坏和被盗,还包括根据货物的性质,防止货物受潮、失火、受到高温或低温、气体、昆虫等的损害、遭受污染和其它自然风险。包装对货物的介绍作用主要取决于形式,涉及诸如尺寸、形状、颜色、装饰、等级、名称等因素。包装还应符合国际标准,符合国际规范和有关国家法规的要求。
货运代理本身可以不直接对包装和标记负责。但是,一些大的货运代理公司都有自己的包装部门,可为出口商提供服务。无论如何,货运代理的建议和指导,对出口商都是极有价值的。货运代理还可以向出口商推荐高效,可靠的包装工人。在某些国家还存在着包装协会等专门机构。在国际范围内,国际贸易中心 (ITC)——设在日内瓦的联合国代理机构,可以就出口包装提供协助。国际贸易中心还制定地区性规划,以加强发展出口包装的协会机构。
3.货运包装要求
货物包装要求坚固、完好、轻便,在一般运输过程中能防止:包装破裂、内件漏出散失;因垛码、摩擦、震荡或因气压、气温变化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,伤害人员或污损飞机、设备及其他物品。
包装的形状除应适合货物的性质、状态和重量外,还要便于搬运、装卸和堆放,包装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及钉、钩、刺等;包装要清洁、干燥、没有异味和油腻。
在特定条件下承运的货物、动物,如鲜活易腐货物等,其包装应符合对各货物的特定的要求。
空运对特小快件货物(如小件样品),必须外加一定体积的木箱或纸箱包装(用填充料衬垫等),包装后整个快件货物的体积长、宽、高合计不得少于40CM,蕞小一边不得少于5CM。
凡用密封舱飞机运送的货物,不得用带有碎屑、草末等材料作包装(如稻草袋、绳等),包装内的衬垫材料不得外漏,以免堵塞飞机密封设备